为有效缓解春节期间城区部分道路的交通压力,进一步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努力为广大群众春节出行创造一个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决定自2025年1月22日(农历腊月二十三)至2025年2月4日(农历正月初七),对以下路口实施禁止车辆左转通行的交通管理措施:
一、西平大道与南北大街交叉路口东、西、南、北四个方向均禁止左转。
二、柏城大道与南大街交叉路口、与护城河路交叉路口和与文化路交叉路口东向西、西向东方向禁止左转。
三、护城河路与西平大道交叉路口东向西、西向东方向禁止左转。
四、护城河路与经贸路交叉路口由东向西方向和由北向南方向禁止左转。
五、龙泉大道与护城河路交叉路口东向西、西向东方向禁止左转。
六、实施禁止车辆左转通行的路口,直行车辆可以在左转车道内行驶。
七、有公交线路的城市公交车及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本次禁止左转限制。
八、春节期间,将根据城区道路交通情况对采取限制交通措施的路段和时间进行适时调整,届时会提前向社会公告。
望广大驾驶员同志驾驶车辆时注意交通标志和交通信号灯的变化,并自觉遵守,不闯禁行,主动绕行其他路段,共同维护春节期间城区道路的交通安全与通畅。对违反上述禁止左转通行规定的,我队将依据交通技术执法取证监控设备抓拍记录的证据和民警现场执法对违法车辆进行依法处罚。此公告自2025年1月22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西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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