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在南召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南召县人民法院曹逢春、候萌、刘洋、王召瑞四名同志被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为南召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会上,南召县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赵康向人大常委会提请了关于曹逢春等四名同志任职的报告。曹逢春、候萌、刘洋、王召瑞四名同志做了任职发言,会议全票通过了曹逢春、候萌、刘洋、王召瑞四名同志为南召法院审判员的任命决定。
在就职人员宣誓仪式上,新任命同志在国徽下,高举右拳,庄严宣誓,作出忠于宪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的庄严承诺。
南召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吴廷凯同志为通过任命的四名同志颁发了任命书。
新任命的审判员表示,将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公正行使审判权,始终牢记誓言,珍惜党和人民赋予的审判权力,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继续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以优异的成绩向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供稿:张振丽 王阳)